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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輔導資料 保存10年後銷毀

(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6日電)教育部新增規定,學生輔導資料必須保存10年,以供下一學習階段學校查閱,確保輔導能銜接,但為避免永久標籤化,10年後資料得銷毀。

過去學生輔導資料除了國小升國中階段,因「九年國教」有銜接資料,升高中職、大專則無,輔導老師往往必須從頭開始瞭解學生,或是發生問題了才向原學校調資料,是否有保存還得看運氣,不利於輔導工作。

教育部增訂「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」,明確規定學生輔導資料,在學生畢業或離校後,必須以書面或電子儲存的方式保存10年。

不過,輔導資料詳實記載了學生的個資、隱私、甚至是信貸房屋設定缺錢急用哪裡汽車貸款疾病紀錄,學校必須妥善保存,且超過10年期限後,必須銷毀,避免學生被永久貼上標籤。

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專員郭佳音表示,保存輔導資料,主要是讓下一學習階段的學校能夠查察,提供學生最合適的服務。10年期限是以國小畢業至大學修業年限訂定。

除此之外,母法「學生輔導法」規定,各級學校必須增聘輔導土信貸高雄仁武土信貸人力,施行細則進一步規範人力詳細計算方式。郭佳音說,高中以下預計要逐年增聘至6000位專任輔導教師,大專則是預估要增加1100人。10410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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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學生輔導資料-保存10年後銷毀-045605900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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